住宅之风水文化
传统住宅设计受风水观念影响颇重,一方面表现在对取得好的日照、通风和布局等,重视对物质实利功能的重视;另一方面则受八卦九宫、东西四宅等迷信之说影响,追求一种不健康的心理要求。古为今鉴,如何创造现代住宅的各种有利条件,设计宜人的住宅,为今人和后人造福是我们应掌握的知识。
传统住宅中的风水观念
现代统计资料表明,人一生中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住宅家中度过的。住宅本身及环境的好坏与人的日常生活和健康关系极大,所以自古以来,住宅便备受人们的重视。风水家认为:“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居若安即家代昌吉,若不安即门族衰微。”因此,风水学中分离产生出专门研究阳宅住屋的阳宅学理的阳宅学派自然是在情理之中。
实际上,住宅的布局和设计已不仅仅从人们生活舒适方便为出发点。在儒家礼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古代,“三纲五常”、长尊卑幼、男尊女卑等封建礼制思想深入人心。住宅的格局与形式本身就是一个“修身齐家”,道德教化的场所。《黄帝宅经·序》:“夫宅者,乃是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非夫博物明贤未能悟斯道也。”就是说,住宅不仅应当是天地之间阴阳之聚集交汇平衡,人们物质生活的场所,而且还应是人们社会精神生活准则的空间存在模式,是建筑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所以古人认为住宅的营建是一门极深的学问,“非博物明贤”者是不能深察其奥妙的。古人云:治国先治家。好的住宅配合人文教化,方可达到“家代安昌”,进而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最终抱负。
我们这里讨论的,主要是住宅的物质功能方面的问题,这恰是风水学对住宅影响最大的问题。从风水学的角度来说,住宅也有“形法”和“理法”两大系统。阳宅形法的范围,主要涉及下列四个方面:
(1)住宅室外环境。譬如住宅后面是否有山峰依托,或后面有无低凹大坑;左右是否有围护;大门前有无乱石挡道或有无水流直射;或者大门正对山尖等,主要是建筑周围的地形地貌等。
(2)住宅的外部形态。这是有关建筑的外观体型和空间形态的设计,如一所住宅前高后低,或基地是否规整,又或者是房屋平面设计成矩形或工字形等。
(3)住宅的内部形态。譬如卧室、厨房、厕所位置是否妥当,室内采光通风是否合适,室内空间使用是否方便等,是有关建筑使用功能的内部空间形态和平面功能的设计。
(4)住宅建筑设计的尺度和比例。如二楼的高度不得比一楼的高度高;同一层的各房门尺寸不宜有大小不一的尺寸出现;或者是梁架正下方不宜安置床位;家具的样式和尺度等。其大体以《鲁班经》的规格,作为吉凶得失的依据。
阳宅在形法上的基本观点,历代都没有太大的差异。明清之际常用的形法的主要经典依据。大抵是采用《阳宅十书》、《阳宅会心集》以及明代刊行的《鲁班营造正式》和清代刊行的《鲁班经》。前者是有关建筑选址、建筑环境和建筑规划布局及设计的,为堪舆家所掌握运用;而后者多涉及建筑的结构构造和施工技术,为建筑匠师所熟悉运用。
明代所刊行的《阳宅十书》,在建筑营建经验及民间习俗的基础上,将流行于世的被认为是吉凶的宅外形,归纳出了一百多项特定条件,作为人们选择住宅环境的依据,成为人们营建住宅的一种约定俗成的民间建筑规范。明《三才图会》和清代大型类书《古今图书集成》均收录有相同的内容。这一百多项特定的环境条件,主要讨论了住宅周围的地形地貌、山脉水流的形态和走向;道路的方向、形状、位置;宅基地的形状;邻近建筑物的性质、方位距离;树木的种类、位置和形态;住宅的格局、高低向背等等。举例来说,如宅基地平面规整的多为吉宅;若住宅附近有林丘坟墓、庙宇或监狱则被认为是凶宅等。前者是考虑了充分提高宅基的面积使用率,利于建筑的布局和使用的方便;而后者则是从心理感觉是否愉快为出发点而判断吉凶的。总的说来,不论是宅内形法还是宅外形法,其吉凶标准的制定,多是综合了气候、地形、景观质量,生活是否方便,以及宗法制度、伦理观念、营建技术,还有艺术、心理和风俗习惯等诸因素而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当然,其中也掺杂了神学巫术等迷信观念,但其不是主流。就住宅形法方面简而言之,适用便是吉,否则便是凶,如此而已。